2008年1月18日 星期五

兩代的不同


這兩日的報紙都在講一件和大律師公會有關的事 - 擔任公會主席袁國強日前接受廣東省政府邀請,出任廣東政協委員一職,此舉引來不少老一輩的泛民大狀炮轟,認為他被中央收買,或認為兩個角色有所衝突,不過亦有不少人認為,這樣能改善公會與內地的關係。在第二日他仍獲得公會執行委員會一致的支持,成功連任主席。

大律師公會主流的意見是,反正政協的角色只屬諮詢性質(即花樽一件),並不需要執行決定或順從任何立場,與公會主席宣揚法治,公正,客觀等理念無衝突,又可加強公會與內地溝通,打開大狀北上之門,何樂而不為。

反對的一方覺得,大律師公會一向獨立,主席不應接受政治委任,認會公會已經投向北京,國內一向人治大過法治,咁搞法,以後又會少一把批評的聲音。

四十三歲的袁國強,正值當打之年,他的取態,恰恰反映了新舊兩代的香港精英之間,在想法上的改變。我不是想說新一代的精英接受了中央的統戰,而是那種處世的方法和價值觀。

上一代的人看見的,是一個比中國自由,有法治的地方,而這些都不是透過溝通,而是在社會經歷多次的抗爭,以及受貪污荼毒後,蛻變而來的,所以他們知道,管治者是不可信的,要社會進步,一定要有不平則鳴的人。

這一代的精英看見的,是一個既定的事實 - 香港要拍住中國上,才是明智的選擇。中國正有大國崛起之勢,有這樣的天時地利,現在只要在兼顧自身利益的前題下,表面順從一下阿爺,便一定大把機會建功立業,中國有法治,無法治都好,大聲批評傷感情,可必呢?

2008年1月13日 星期日

公關戰


大部分的時候,用公關都會比做記者輕鬆一些,不過當有一間企業有醜聞發生時,平時做開花樽的公關們的功力,就會受到考驗。

星期四晚發生了一件事,衛生署點名指出修身堂一名駐店醫生藏有禁藥,並在晚上七時多,透過政府的電子新聞系統發放新聞稿,表示在去年八月一次例行檢查時,衛生署在修身堂帶走了60個藥物樣本,直至數天前完成化驗,發現其中一款,竟是98年被禁用的減肥藥。

記者連忙打電話給藥劑師呀,醫生呀,修身堂呀等各方面,要知道這可不是小新聞呢。
結果,第二日修身堂即刻上了頭版(不是頭版也是內頁一大版)

各報把事情寫得有聲有色,比如說衛生署檢走「大量」(其實是240粒)禁藥呀,有的更查出裝藥的罐子上的藥名,是用手寫的,說可能有人故意改了標籤....

第二日修身堂老闆娘張玉珊立即開記者會澄清,說藥物其實是藥品推銷員留下的樣版,又說醫生只是留下藥物做教學用途等等,抱怨說政府故意打擊瘦身業,更表示政府夜媽媽趁他們收工時出稿,令他們無得反駁等等,又話從沒有買,或者用過禁藥,而且根本沒有客有投訴過,仲話要保留法律上追究的權利,總之就是高調反擊啦

誰知到了晚上,衛生署的新聞官打電話來,話政府在星期四當晚設立的查詢熱線後,收到20多人求助,其中7人吃了該名修身堂醫生的藥後,曾感到不適,至於有否吃了禁藥,就未知住

結果第三日,修身堂又上頭條,眾報紛紛話有人中招,修身堂有古惑等等

今次不論修身堂是否有用過禁藥,都已經令不少人對它感到懷疑,這一次交鋒,是衛生署的公關贏了,第一,他們深明夜晚出擊,冇得反擊的道理,第二,他們深明「料」係要陰啲陰啲放出來,好似連續刻咁,先至會夠殺傷力,修身堂的公關雖然都好勤力,但可惜出招不夠靈活,若果他們立即也發一篇稿給傳媒,話比記者聽今次可能係比人整古,放左啲藥入去陷修身堂於不義,也搞一條熱線讓人投訴投訴,甚至主動同記者講講衛生署上次是如何發現該藥的,如果他們是有心藏禁藥的話,其實我猜應該不會被檢到的,大可說成是很無辜的樣子,是受害人,並賣賣口乖,說要和衛生署全力合作才對嘛。

至於修身堂是否有使用禁藥去幫人減肥,那都是後話了,我猜最後事情應該會不了了之。衛生署最多也只是會說修身堂管有禁藥已而,就算是犯法,也可以來個不知者不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