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13日 星期日

公關戰


大部分的時候,用公關都會比做記者輕鬆一些,不過當有一間企業有醜聞發生時,平時做開花樽的公關們的功力,就會受到考驗。

星期四晚發生了一件事,衛生署點名指出修身堂一名駐店醫生藏有禁藥,並在晚上七時多,透過政府的電子新聞系統發放新聞稿,表示在去年八月一次例行檢查時,衛生署在修身堂帶走了60個藥物樣本,直至數天前完成化驗,發現其中一款,竟是98年被禁用的減肥藥。

記者連忙打電話給藥劑師呀,醫生呀,修身堂呀等各方面,要知道這可不是小新聞呢。
結果,第二日修身堂即刻上了頭版(不是頭版也是內頁一大版)

各報把事情寫得有聲有色,比如說衛生署檢走「大量」(其實是240粒)禁藥呀,有的更查出裝藥的罐子上的藥名,是用手寫的,說可能有人故意改了標籤....

第二日修身堂老闆娘張玉珊立即開記者會澄清,說藥物其實是藥品推銷員留下的樣版,又說醫生只是留下藥物做教學用途等等,抱怨說政府故意打擊瘦身業,更表示政府夜媽媽趁他們收工時出稿,令他們無得反駁等等,又話從沒有買,或者用過禁藥,而且根本沒有客有投訴過,仲話要保留法律上追究的權利,總之就是高調反擊啦

誰知到了晚上,衛生署的新聞官打電話來,話政府在星期四當晚設立的查詢熱線後,收到20多人求助,其中7人吃了該名修身堂醫生的藥後,曾感到不適,至於有否吃了禁藥,就未知住

結果第三日,修身堂又上頭條,眾報紛紛話有人中招,修身堂有古惑等等

今次不論修身堂是否有用過禁藥,都已經令不少人對它感到懷疑,這一次交鋒,是衛生署的公關贏了,第一,他們深明夜晚出擊,冇得反擊的道理,第二,他們深明「料」係要陰啲陰啲放出來,好似連續刻咁,先至會夠殺傷力,修身堂的公關雖然都好勤力,但可惜出招不夠靈活,若果他們立即也發一篇稿給傳媒,話比記者聽今次可能係比人整古,放左啲藥入去陷修身堂於不義,也搞一條熱線讓人投訴投訴,甚至主動同記者講講衛生署上次是如何發現該藥的,如果他們是有心藏禁藥的話,其實我猜應該不會被檢到的,大可說成是很無辜的樣子,是受害人,並賣賣口乖,說要和衛生署全力合作才對嘛。

至於修身堂是否有使用禁藥去幫人減肥,那都是後話了,我猜最後事情應該會不了了之。衛生署最多也只是會說修身堂管有禁藥已而,就算是犯法,也可以來個不知者不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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